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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人偏偏“好了伤疤忘了疼”,始终不汲取教训。近日,灌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破获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而查获的驾驶人竟然是第二次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
3月6日20时42分许,一辆小型汽车由黄关开往灌阳方向行驶,当行驶至G线Km+M路段,与一辆对向左转三轮车发生碰撞后逃逸现场,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人陈某某、乘客卿某某二人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毁。
接到报警指令后,灌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唐睿迅速赶往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现场勘查处置。通过沿途天网,民警发现肇事车辆信息。驾驶人“严某”的名字出现在了民警的视线中,这个名字让民警再熟悉不过了。原来,年严某因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被大队查处过。民警初步判断,该起事故的驾驶员就是严某。
通过进一步调查走访证实驾驶人就是严某,民警通过多方联系寻找严某,向严某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迫于法律的威慑力,严某主动到大队投案自首,并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严某所述,事发当天晚上,严某驾车从黄关镇往灌阳县城方向行驶至新街镇青箱交叉路口时,与左转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严某担心其无证驾驶的行为会被交警处罚,就驾车离开了现场。
严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行为被灌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