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护苗成长,灌阳县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拓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涉罪错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矫正中的作用,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灌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灌阳县委员会、灌阳县专门学校协作,在灌阳县专门学校设立桂林市灌阳县未成年人观护基地。5月9日,观护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灌阳县专门学校举行。该观护基地是灌阳县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启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实践。

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杰同志、共青团灌阳县委员会书记潘大廉同志、灌阳县教育局副局长李鑫同志、灌阳县专门学校校长刘大忠同志及灌阳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为基地揭牌。

活动现场,灌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灌阳县委员会、灌阳县专门学校签订了《灌阳县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合作协议》,灌阳县专门学校聘请了灌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负责人蒋文凤同志为法治副校长并颁发了聘书。

该基地的设立,为灌阳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及涉罪错未成年人提供考察、帮教教育和矫正平台,通过司法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充分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观护帮教工作成效,为切实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下良好的基础。

观护教育基地成立后,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定期指派检察官到校,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亲子关系修复,同时根据学校需要开展普法工作,避免这部分问题少年离校后再次犯罪。

下一步,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措,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观护基地等为依托,汇集司法机关与多方社会力量为辖区未成人健康成长共同撑起一片蓝天,让每一个孩子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学校简介:灌阳县专门学校坐落在灌阳县灌阳镇大仁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由县级财政出资多万元在原大仁村小学基础上改建而成,该校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灌阳县专门学校是一所为行为严重失范适龄儿童少年而新建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注重特色教学,实行小班制教学,初中阶段七、八、九年级各一个班。除开齐开足初中全部课程外,增设思想政治、法制、心理、武术、劳动等课程,开展体现学生特长的个性化教学。根据学校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对入校学生建立“一生一档”,实行操行量化管理,强化不良行为规范或学习习惯矫治与引导,以教书育人为宗旨,以确保入校学生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学生到校学习至少3个月,连续3个月操行分均达85分以上,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及专门学校评估,学生自愿,就可以回原学校就读。专门学校让行为严重失范适龄儿童少年逐步剔除陋习,重塑形象,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确保义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蒋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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