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还阻碍交通执法桂林灌阳警方重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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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5日下午15时许,灌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利剑行动”工作部署,在新圩某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查处行动。

15时48分左右,在执勤干警检查完车辆后,发现跟在后面有一辆黑色的小轿车迟迟没有跟上来,发现主副驾驶员正在交换位置,值勤干警立马上前叫车辆熄火停下,刚降下车窗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民警先核对驾驶证信息后,绕到副驾驶座位让上面的人吹气测试,见男子不愿配合,就打开车门让他下车带至检测点配合吹气。

当男子来到检查点之后,男子对着仪器吹了两下就开始不配合,民警告知其有义务配合,让男子先配合完成酒精测试,随后男子再次以接打手机为由拒绝吹气,民警再次劝告男子,让其配合检查,男子不仅不配合,还多次辱骂执勤人员并用手多次推搡抓挠民辅警,造成执勤干警手指不同程度受伤。经多次警告劝阻无效后,民警果断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将男子带到就近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讯问,该男子为唐某,当天中午喝了几杯酒自己开车回新圩,途径杨柳井时看到了交警查车,便马上和妻子换位置,不想被执勤人员发现。检测吹气时害怕检测出酒驾被处罚,便推搡执勤人员,想以此逃避检查。

唐某行为已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灌阳警方提醒您:警权不可侵,侵权必追究!警察执法代表的是法律权威,捍卫的是法律尊严,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辱警袭警、诬告威胁等都是违法犯罪,必将予以严厉打击。

记者:周璇通讯员:蒋人平、李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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